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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办理施工许可和消防手续告知书
来源: 科技科 时间: 2025-08-04 14:18:3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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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遏制违法违规装修、消防监管缺失等行为,现制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办理施工许可和消防手续告知书,请相关单位知晓并遵照执行。

一、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办理

(一)办理情形。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不含500平方米)的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除此情形之外,均应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如涉及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修改外立面,降低建筑结构安全等级、调整使用功能和变更使用性质等规划调整的,须报原审批部门办理规划等相关手续后再申请施工许可证。

(二)申请资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1

原件(或电

子表单)

如实填写,建设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2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1

复印件(或扫描件)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非产权人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人同意装修的授权委托书。

3

规划手续

1

复印件(或扫描件)

涉及外立面装修改造、屋顶增加附着物(如钢架、桁架)或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改变原规划许可条件的。

4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1

复印件(或扫描件)

特殊建设工程的装饰装修,提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出具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其他建设工程的装饰装修,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1

复印件(或扫描件)

不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未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或改变使用性质、不改变原有消防设计的项目,无需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改为提交由建设单位(租赁的须增加房屋租赁人)、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共同签署既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诺书。

6

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1

复印件(或扫描件)

依法必须招标的装饰装修工程提交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直接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提交施工合同。

7

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1

原件

各责任主体签订《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三)办理方式。线上办理请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上传申请资料,中心城区线下办理请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北厅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03948210061。其他县(市、区)请联系当地住建部门。

二、消防手续办理

(一)特殊建设工程类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属于特殊建设工程,应向住建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与消防验收:

1.既有单体建筑内,装饰装修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既有单体建筑内,装饰装修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既有单体建筑内,装饰装修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既有单体建筑内,装饰装修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既有单体建筑内,装饰装修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既有单体建筑内,装饰装修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7.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的装饰装修工程(无论规模大小);

8.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内的装饰装修工程(无论规模大小)

其他建设工程类项目。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到住建部门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三)申请资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2.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2.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四)办理方式。线上办理请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上传申请资料,中心城区线下办理请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北厅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0394—8210061。其他县(市、区)请联系当地住建部门。


责任编辑:周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