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建筑企业:
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管,进一步净化建筑市场环境,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安排,现决定对部分建筑企业开展资质(不含劳务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20日
二、核查内容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规定,重点核查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职称人员等相关人员及当前社保缴纳情况和技术装备。
三、核查要求
(一)企业人员需要登记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类人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技术负责人应当符合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主要提供材料包括相关职称证书或者注册证书、个人简历表、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
2.注册建造师人员数量应当满足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个人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
3.职称人员数量应当满足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
4.技术装备数量应当满足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
(二)核查不合格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等许可事项,不得使用待整改资质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由发证机关撤回相应资质。
(三)动态核查期间,企业自行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再要求其对相应资质进行整改,企业应当提供已注销资质的情况说明。
(四)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被核查企业于8月20日前向所在辖区原发证机关建筑市场管理负责科(股)室提交资质动态核查资料,提交材料复印件均需要建筑业企业盖章,按照附件3的顺序装订成册,逾期不提供资料视为不合格。
咨询电话:0394-8273726
地址:周口市七一路与文明路交叉口向西KK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四楼东建筑市场管理科
附件:1.周口市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名单.pdf
2025年7月29日